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情況我委已收悉,現將相關(guan) 情況回複如下: 自2013年8月天翔公司停產(chan) 以來,我委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具體(ti) 工作人員多達數十次的專(zhuan) 題研究、宣傳(chuan) 解釋、個(ge) 別做工作、溝通交流、召集相關(guan) 人員開會(hui) ,積極探討妥善的解決(jue) 辦法、途徑和措施。在工作中,我委作為(wei) 天翔公司的主管部門,積極為(wei) 公司和所涉債(zhai) 權人提供協商溝通平台,為(wei) 債(zhai) 權債(zhai) 務雙方提供服務和相關(guan) 支持,履行了單位職能,盡到了崗位職責,為(wei) 天翔公司的妥善處置、債(zhai) 權債(zhai) 務雙方的協調溝通以及維護社會(hui) 穩定做了大量工作。 對於(yu) 您所反映的債(zhai) 權人劉某(係債(zhai) 權人代表)等人構成非法拘禁罪一事,應由公安機關(guan) 依法進行調查處理。下一步,我委將繼續履行好應盡的職責和義(yi) 務,依法行政,為(wei) 企業(ye) 發展和穩定服好務。 感謝您的留言。 201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