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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題:

老師叫學生到指定的書(shu) 店購買(mai) 學習(xi) 資料違法嗎?

發 件 人:

上官

信件類別:

縣委書(shu) 記信箱

發件時間:

2016/8/3 1:59:43

回複部門:

井研縣教育局

回複內(nei) 容:

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情況我局已收悉,現將相關(guan) 情況回複如下:

  通過對該教師所教班級的學生家長及學校同事進行調查,暫未發現該教師有向學生推薦教輔資料或叫學生到指定書(shu) 店購買(mai) 學習(xi) 資料的情況。為(wei) 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教育局已落實井師附小通過校園網絡平台、教師QQ群等媒介進一步加強教師在暑假期間的黨(dang) 風廉政教育,並對媒體(ti) 信息中反映的3年級周老師進行提醒談話,重申教輔資料管理使用過程中“嚴(yan) 禁年級組私訂教輔材料;嚴(yan) 禁班主任及科任教師與(yu) 不法書(shu) 商合作指定學生購買(mai) ”等相關(guan) 紀律要求,確保規範管理使用教輔資料。

  聯係電話:3719772

  感謝您的留言。

                                   井研縣教育局

                                   2016年8月9日

 

回複時間:

2016/8/9 10: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