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情況我局已收悉,現將相關(guan) 情況回複如下: 我局收到本情況後,立即聯係當事人和研經派出所,經查:2016年11月23日淩晨3時許,王建宏家被盜狗(20斤左右,價(jia) 格為(wei) 300元),沒有報警。 我局隨即安排研經派出所進行調查,並加強對公路沿線的巡邏,動員村幹部和治安積極分子進行蹲點守候,盤查可疑人員和車輛,全力打擊兩(liang) 盜一詐騙,維護群眾(zhong) 的人身和財產(chan) 安全。 感謝您的留言。 2016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