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情況我鎮已收悉,現將相關(guan) 情況回複如下:
前期仁沐新高速下段征地途徑我鎮月波村,涉及你戶,您父親(qin) 選擇征地農(nong) 轉非社保安置,且屬於(yu) 超齡人員,由於(yu) 之前沒有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我鎮在上報表冊(ce) 時,由鎮計生辦出具獨生子女證明上交至縣交通建設協調指揮部,並報送至市社保局。
之後,市社保局反饋信息,要求提供第二代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複印件,並加蓋鎮計生辦鮮章。目前,包括你父親(qin) 在內(nei) 的4名相同情況的人員,已全部完成補證工作,且已將所需材料上交,請您放心。
感謝您的留言。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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