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問題我鄉(xiang) 已收悉,現將調查處理情況回複如下: 我鄉(xiang) 及時同村組幹部進行了溝通並提出解決(jue) 方案,反映人叔叔的兒(er) 子在外務工,明確要求本次問題調解必須由他本人參與(yu) ,否則調解無效。 3月31日,經反複聯係溝通,反映人叔叔的兒(er) 子從(cong) 外地返回,在鄉(xiang) 政府領導、村組幹部及當事人雙方的參與(yu) 下,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了協議。 目前,網友反映的問題已得到妥善化解,雙方已簽訂調解協議。 感謝您的留言。 四合鄉(xiang) 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