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問題我鄉(xiang) 已經收悉,現將情況回複如下: 您反映的四合鄉(xiang) 四合村5組的工程,為(wei) 我鄉(xiang) 高標準農(nong) 田建設項目。2016年以來,高標準農(nong) 田建設項目在四合鄉(xiang) 正式開工,按照項目規劃,四合村5組的部分農(nong) 田被納入工程建設範圍。 因該片農(nong) 田一側(ce) 田埂緊鄰溝渠,按照工程建設要求,前期已將溝渠進行砌磚硬化,途經水田一側(ce) 田埂已進行防滲整治,實際上該農(nong) 田已具備水田防滲功能,故未將另一側(ce) 田埂進行防滲整治。 4月10日,鄉(xiang) 政府再次召集項目業(ye) 主方、施工方、村組幹部、村民代表和監理方工作人員實地查看了該片農(nong) 田,考慮到前期溝渠修建時已對田埂一側(ce) 農(nong) 田動土,與(yu) 當事人進行溝通後,施工方承諾將對該側(ce) 田埂進行再次防滲整治。 下一步,鄉(xiang) 政府將進一步加大對項目推進相關(guan) 政策的宣傳(chuan) 力度,指導村上及時做好政策解釋和宣傳(chuan) 工作,加大對工程質量的監督,確保項目各項任務順利圓滿完成。 感謝您的留言。 2017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