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問題我鄉(xiang) 已經收悉,現將情況回複如下: 經查,4月8日晚,大山村村主任在吃飯期間與(yu) 當事人發生口角引發酒後打人事件,導致當事人受傷(shang) ,花去醫療費用1100元。 鄉(xiang) 政府在獲悉情況後,立即由鄉(xiang) 紀委牽頭對事件展開調查。考慮到村主任在事件發生後認錯態度較好,並在第一時間送當事人到醫院治療,同時全額承擔所有醫療費用,鄉(xiang) 紀委在對事件進行調查核實後,責令村主任在村幹部大會(hui) 上進行書(shu) 麵檢討,對其違紀問題作為(wei) 違紀線索上報縣紀委按程序進行處理。目前,當事人對鄉(xiang) 紀委的處理並無異議。 下一步,鄉(xiang) 黨(dang) 委、政府將結合“護根行動”,不斷強化全鄉(xiang) 黨(dang) 員幹部思想教育,引導黨(dang) 員幹部嚴(yan) 守底線,切實增強規矩和紀律意識,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感謝您的留言。 2017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