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問題我局已經收悉,現將情況回複如下: 一、關(guan) 於(yu) 保險能否轉回問題。 根據相關(guan) 規定,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ye) 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guan) 社保經辦機構應為(wei) 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因此,你的保險關(guan) 係可以轉回井研。 二、保險如何計算問題。 根據相關(guan) 規定,對同時存在多重基本養(yang) 老保險關(guan) 係的參保人員,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負責清理。未重複繳費的, 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ge) 人賬戶等予以累計歸並。按照您描述的情況,您先在成都購買(mai) 保險,後又在綿陽參保,屬於(yu) 未重複繳費,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ge) 人賬戶等予以累計歸並。如有疑問,可以電話谘詢縣社保局,谘詢電話:0833-3715511。 感謝您的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