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縣自然資源局 關(guan) 於(yu) 網友在政府縣長信箱留言的回複 網友,您好! 您在政府縣長信箱反映的問題我局已收悉,現將情況回複如下: 收到反映後,我局高度重視,迅速開展調查,並查閱相關(guan) 政策。經核實,得知您所想了解的是我縣研城街道辦事處光輝村三組征地失業(ye) 補助金發放問題。 光輝村三組係多年曆史遺留問題,90年代初按人頭5000元/人安置費+1200元/人糧差補助已實施統征,但征地後進場建設均遭阻。2007年縣政府啟動處置工作,再次劃分用地紅線,對紅線內(nei) 土地按貨幣安置方式再次實施補償(chang) ,紅線外土地退回原村民小組。2009年4月20日下午,城北紡織工業(ye) 園建設和光輝三組群眾(zhong) ,在本組就統征土地問題召開全組村民大會(hui) ,大會(hui) 認真討論並廣泛征求意見,經戶主簽字認可,形成決(jue) 議:一、要求政府將全組剩餘(yu) 的土地全部統征,其中實有耕地麵積以劃分到戶的103.5畝(mu) 為(wei) 準。二、全組自願選擇貨幣安置方式對征地失地人員進行安置。按現行土地法律、法規及相關(guan) 政策規定計算的征地補償(chang) 費全部支付給我組,由組內(nei) 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則討論議定分配方案後統一分配。涉及需要參加基本養(yang) 老保險的,按照處理土地曆史遺留問題的標準執行,由村民自願申請從(cong) 征地分配的貨幣安置費中自行按19800元/人的標準繳納基本養(yang) 老保險費。 2009年縣政府再次啟動該組統征統拆工作,當初征地是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國土資源廳關(guan) 於(yu) 調整征地補償(chang) 安置標準等有關(guan) 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川辦函﹝2008﹞73號)文件規定計算征地兩(liang) 補費實行貨幣安置,對該組開通自費、自願按19800元/人的標準一次性繳納15年基本養(yang) 老保險費的渠道。該安置方式無計算失業(ye) 保險的政策依據,因此不存在領取失業(ye) 補助金的問題。 下一步,對於(yu) 您辦理了《失業(ye) 證》若尚屬勞動年齡段,繼續繳納養(yang) 老保險,可向社區申請40、50社保補貼,也可參與(yu) 井研縣就業(ye) 局組織的免費再就業(ye) 培訓。如您還有疑惑,歡迎來電或來我處谘詢,我們(men) 將耐心為(wei) 您解釋。 聯係單位:井研縣自然資源局 聯係人:宋偉(wei) 聯係電話:0833-3719920 感謝您的留言。 井研縣自然資源局 2021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