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問題我局已收悉,現將相關(guan) 情況回複如下: 2017年6月20日晚21點,縣婦幼保健院後勤工作人員王某著便裝與(yu) 當兵時期的兩(liang) 位戰友鮑某、楊某在世紀陽光小區外麵“兄弟夜宵店”吃夜宵,總費用140元由王某私人買(mai) 單。因天氣炎熱,三人各喝了3瓶啤酒解暑。 接到反映後,我局高度重視,迅速組織開展調查。據調查,在宵夜期間,三人未大聲喧嘩影響周圍群眾(zhong) ,也未酗酒或談論不利於(yu) 黨(dang) 風及社會(hui) 治安的話題。 目前,局紀委對王某進行了嚴(yan) 肅的批評教育。經教育,王某認識到不妥,向局黨(dang) 委作出了深刻的書(shu) 麵檢討。 感謝您的留言。 2017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