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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題:

倡議書(shu)

發 件 人:

王洪衛

信件類別:

縣委書(shu) 記信箱

信件內(nei) 容:

尊敬的書(shu) 記你好 我是白塔街的居民,因迎賓大道路改造好,車輛來往很多,造成噪音大,汽車喇叭聲大,建議限速40公裏每小時,等相關(guan) 的降噪音措施,謝謝

發件時間:

2017/7/8 21:17:47

回複部門:

井研縣公安局

回複內(nei) 容:

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問題我局已經收悉,現將情況回複如下:

按照相關(guan) 道路法規規定,城市道路限速為(wei) 40公裏每小時。迎賓大道屬於(yu) 城市道路,故不需另外對其限速。同時,車輛鳴笛與(yu) 車速並無直接關(guan) 係,單純的限速並不能解決(jue) 鳴笛引發噪音的問題。

對此,我局已交辦交警部門要求其加強對駕駛員的宣法引導,擬通過電視台、微信推送、引導牌設置等多種方式提醒駕駛員盡量減少在城區鳴笛,共同營造一個(ge) 和諧、文明的出行環境。

感謝您的留言。

井研縣公安局

2017年7月17日

回複時間:

2017/7/21 17:4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