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問題我鎮已收悉,經實際調查,現將情況回複如下: 具體(ti) 情況是:井研縣研城鎮塘角村一組5號村民陳麗(li) 吏反映其母親(qin) 金秀容於(yu) 2012年塘角村統征解體(ti) 時,政府未修建安置房安置塘角村1組的被拆遷戶的問題。 事情的原因是:因2012年塘角村統征解體(ti) 時,於(yu) 2012年3月5日戶簽訂了房屋拆遷協議書(shu) ,當時簽訂的協議中載明修建安置房安置被拆遷戶。但截至2015年底,縣政府都沒有修建安置房安置塘角村1組的被拆遷戶,此類群體(ti) 還包括建新村6組、新興(xing) 村1和城南變電站的被拆遷戶,共計225戶679人,此類群體(ti) 中的被拆遷戶(尤其是建新村6組)自2015年起就不斷到縣政府集訪。 處理結果是:2015年下半年起,井研縣重推辦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安排成立了工作組(此類群體(ti) 統歸為(wei) “拆而未安”的被拆遷戶),通過調查核實、征求意見等程序,擬訂上報了《研城鎮拆而未安的被拆遷戶新增自購住房安置方案》,並在井府常定[2016]73號予以通過,確定購買(mai) 商品房的補償(chang) 價(jia) 格為(wei) 2868元/㎡,由被拆遷戶在研城鎮國有土地上自行購買(mai) 商品房予以安置。2016年7月起,研城鎮工作組按照縣城市建設指揮部的安排,分組對此類群體(ti) 開展工作,建新村6組、新興(xing) 村1組和城南變電站項目的被拆遷戶都十分理解,新增自購住房安置工作進展順利;塘角村1組的被拆遷戶剛開始很不理解,企圖超越政策,但通過鎮、村、組幹部耐心細致的宣傳(chuan) 和解釋,於(yu) 2017年3月底前也基本完成此項工作,225戶679人中,僅(jin) 有2戶7人選擇安置房安置(已於(yu) 2017年6月在和美家園的剩餘(yu) 安置房中予以安置)。 塘角村1組的被拆遷戶共計52戶、151人,進場後積極配合工作的28戶、92人已於(yu) 2017年1月領取了安置款,但剩餘(yu) 22戶58人至今未領取安置款,其原因為(wei) 此類群體(ti) 剛開始時極不配合,於(yu) 2017年3月31日前才簽訂完協議,2017年4月7日研城鎮申請劃撥此類群體(ti) 的安置資金約702萬(wan) 元至今財政未到位(研府【2017】34號)。待財政到位後,立即予以兌(dui) 現。 陳麗(li) 史的簽訂協議的戶主為(wei) 其母親(qin) 金秀容,安置人口為(wei) 4人,安置資金為(wei) 519844元,其中2012年簽訂的協議中政府未付的舊房等款項92060元,按政策予以了年利率5%的利息補償(chang) 21864元。 聯係單位:研城鎮人民政府 聯係人:武振邦 聯係電話:0833-3730537 感謝您的留言。 研城鎮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