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網友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留言的回複 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問題我處已收悉,經實際調查,現將情況回複如下: 針對天然氣問題:井研天寶燃氣有限責任公司對未及時交納燃氣費欠費的用戶,采取電話催費、短信告知和上門張貼催費通知及停氣通知的方式告知。對通過各種方式催費仍久拖不交費的用戶,該公司將采取對其停止供氣並按照供用氣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 針對自來水問題:根據《四川省供水條例》第四十三條:“用戶應當依法按照《供用水合同》約定交納水費。逾期不繳納的,供水企業(ye) 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追究用戶的違約責任。”縣興(xing) 業(ye) 供水公司對逾期未繳納水費的用水戶按日收取千分之五滯納金,符合相關(guan) 規定。 縣興(xing) 業(ye) 供水公司在下一步收費管理中,將采取提前告知、電話通知、上門發送繳費通知單等方式及時通知欠費用水戶繳費。同時,積極進行征費係統的升級改造,盡早實現智能收費管理。 聯係單位:縣興(xing) 業(ye) 供水公司 聯係人:餘(yu) 靜 聯係電話:0833-3736658 感謝您的留言。 2017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