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問題我鄉(xiang) 已收悉,經實際調查,現將情況回複如下: 接到情況反饋後,我鄉(xiang) 成立專(zhuan) 門工作組,對該問題進行了調查處理。 關(guan) 於(yu) 肥水養(yang) 魚問題:網友反映胡某肥水養(yang) 魚情況屬實,經鄉(xiang) 幹部協調,胡某承諾及時清理汙染源,不再肥水養(yang) 魚,並於(yu) 年底前將堰塘歸還集體(ti) ,並簽訂了承諾書(shu) 。 關(guan) 於(yu) 李某耕地損失補償(chang) 問題:經調查,李某耕地被淹沒後,胡某將自己的一塊土地讓給李某耕種,以此作為(wei) 李某耕地損失的補償(chang) 。截至目前,胡某也未將所讓土地收回。因此,調查組認為(wei) 李某不應再主張耕地損失補償(chang) 。 關(guan) 於(yu) 堰塘塘邊整治複原耕地問題:鄉(xiang) 政府於(yu) 9月14日組織雙方調解期間,李某提出了修建堰塘邊的訴求。經協商,待年底堰塘收回集體(ti) 後,如有人承包魚塘,則將承包費用於(yu) 堰塘邊整治,如無人承包,則用村集體(ti) 資金逐步解決(jue) 。此項工作由由紅星村村委會(hui) 具體(ti) 組織落實。 關(guan) 於(yu) 影響李某房屋安全問題:工作組召集鄉(xiang) 城建、國土部門一同到現場進行了實地查看,經評估,認為(wei) 堰塘塘邊無垮塌風險,不會(hui) 對李某房屋安全造成影響。 聯係單位:高鳳鄉(xiang) 人民政府 聯係人:田浩 聯係電話:0833-3910075 感謝您的留言。 井研縣高鳳鄉(xiang) 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