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您好! 您在縣長信箱反映的問題我局已收悉,現將情況回複如下: 《社會(hui) 保險法》第二章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yang) 老保險的個(ge) 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yang) 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nong) 村社會(hui) 養(yang) 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hui) 養(yang) 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yang) 老保險待遇。因此不能辦理一次性補繳社保。你可以按上述規定根據個(ge) 人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聯係單位:井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 聯係人: 肖瑤 聯係電話:0833-3712255 感謝您的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