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峰鄉(xiang) 人民政府 關(guan) 於(yu) 網友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留言的回複 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問題我鄉(xiang) 已收悉,經實際調查,現將情況回複如下: 1.我鄉(xiang) 再一次走訪調查,左華均,現年54歲,現居住在井研縣金峰鄉(xiang) 平店村12組,在成都務工多年,基本生活不存在問題,2014年回家還對房屋進行改造。隻是在2015年因腰椎間盤突出、糠尿病回家養(yang) 病,我鄉(xiang) 2016年醫療救助600元,去年冬春生活求助230元。今年又對其擬上報冬春生活救助90公斤,應得到救助270元。本人今年未發病,還有勞動力,有自食其力的能力。 2.民主評議是識別精準貧困戶的必經程序,第二次申報貧困戶時,在對左華均進行民主評議時,所有參會(hui) 代表除組長外,均認為(wei) 其有勞動能力,不應識別為(wei) 精準貧困戶,故未能通過評議,因此按程序要求左華均不能識別為(wei) 精準貧困戶。 3.平店村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均是按申請、評議、公示、認定等規定程序進行識別,經查,現有建檔立卡貧困戶均符合認定標準並程序完善。 聯係單位:金峰鄉(xiang) 人民政府 聯係人:舒敏 聯係電話:0833-3960014 感謝您的留言。 金峰鄉(xiang) 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