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小劉,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問題我局已收悉,現將情況回複如下: 一、您母親(qin) 現年51歲,無任何社保。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廳關(guan) 於(yu) 印發《四川省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養(yang) 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20〕125號)精神,新型農(nong) 村社會(hui) 養(yang) 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hui) 養(yang) 老保險製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規定逐年繳費,年滿60周歲時,可補繳至滿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規定按年繳費,並享受相應的繳費補貼,累計繳費不少於(yu) 15年。我縣於(yu) 2012年7月1日正式實施城鄉(xiang) 居民養(yang) 老保險製度,您母親(qin) 在實施當年距離待遇領取年齡60周歲超過15年,按照目前政策並不能進行補繳,但可在戶籍所在鄉(xiang) 鎮參加城鄉(xiang) 居民養(yang) 老保險,並逐年繳費至60歲,辦理退休享受待遇。 二、因為(wei) 您母親(qin) 從(cong) 未參加過城鎮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且目前已經超過50歲的法定退休年齡。根據《四川省完善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製度實施辦法》關(guan) 於(yu) “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其轄區內(nei) 實施範圍為(wei) :法定退休年齡內(nei) 的城鎮個(ge) 體(ti) 工商戶及雇工、城鎮自由職業(ye) 者、城鎮靈活就業(ye) 人員”的相關(guan) 規定,您母親(qin) 已不能購買(mai) 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謝謝您對社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感謝您對社保工作的支持,如您還有疑惑歡迎來電谘詢或到我單位谘詢。 聯係單位:井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 聯係人:肖佳銳 聯係電話:0833-3712255 感謝您的留言。 井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