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問題我局已收悉,現將情況回複如下: 經查,你所反映的“拒絕拆除違章建築”不屬實。該反映中提及的人員為(wei) 我局執法人員汪某。2000年,汪某購買(mai) 了新興(xing) 街保險設備廠宿舍小區頂樓住房居住至今。該宿舍樓總計6層,購房時,樓頂屋麵搭建有雜物棚。汪某購買(mai) 住房後在該雜物棚內(nei) 堆放了部分雜物。2021年,研城街道委托第三方公司對新興(xing) 街保險設備廠宿舍小區進行老舊小區改造,要求拆除該小區樓頂搭建物,汪某對拆除工作表示支持,並告知研城街道工作人員,由於(yu) 近段時間身處防疫一線,工作較忙,抽不出時間清理,待雜物清理後就可以拆除,研城街道工作人員表示理解並同意清理後拆除。 關(guan) 於(yu) 您所反映的“拒絕按統一設計樣式給屋頂加蓋”一事,經核實,加蓋屬業(ye) 主自願行為(wei) ,汪某在意見征集中表達了自己個(ge) 人意願,並不存在“找關(guan) 係、耍特權”等現象。 我局工作人員多次撥打您電話希望和您溝通解釋但電話無法接通,如果您有疑問或意見、建議,請及時聯係我們(men) 。 聯係單位:井研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聯係人:楊豔聯係電話:0833-3736378 感謝您的留言。 井研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1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