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問題我局已收悉,現將情況回複如下: 經查,該流動攤販係汪某經營,主要銷售各類香煙、飲料等。依據《個(ge) 體(ti) 工商戶條例》第八條、《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該流動攤販應當依法辦理登記並取得《四川省食品攤販登記卡》。我局已責令當事人限期到研城鎮政府辦理食品攤販登記。 鑒於(yu) 您的反映中未提及過期飲料的詳細信息,無法進行現場比對,現場檢查也未發現過期食品,我局要求當事人及時清理臨(lin) 過期食品,嚴(yan) 禁銷售過期變質食品。 聯係單位:井研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聯係人:張藝 聯係電話:0833-3730003 感謝您的留言。 井研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