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問題我鄉(xiang) 已收悉,現將情況回複如下: 經核查,今年春節期間,向應清繼子梁鵬給已故父親(qin) 梁永才修繕舊墳,舊墳位於(yu) 但某的自留地,但某的已故愛人生前將地贈與(yu) 梁鵬他們(men) 使用。修繕舊墳事前確實未告知但某,但最後是在但某的同意下完成。 關(guan) 於(yu) 房屋用地問題:2013年秋,向應清申請對原有住房進行改建,該地屬建設用地,於(yu) 2014年9月26日確權登記頒發了《宅基地集體(ti) 土地使用證》,建築占地麵積172㎡,用地合法。向應清房屋前硬化院壩用地屬建設用地,因建設房屋時未硬化院壩,暫未登記發證。向應清房屋右側(ce) 的地為(wei) 其承包地,屬一般農(nong) 用地(不屬於(yu) 基本農(nong) 田保護區)。 在村民代表、組長參與(yu) 的基層夜話會(hui) 上,原新塘村7組組長提議為(wei) 村民文化活動場所選址,安裝必要的體(ti) 育娛樂(le) 設施。選址時,向應清無償(chang) 將房屋右側(ce) 承包地提供出來供村民休閑健身使用,並自行負責活動場所硬化。該處地勢寬敞,村民較為(wei) 集中。因此,2015年縣文廣新局資助新塘村健身器材一套,在向應清承包地上安裝,供村民休閑使用。 聯係單位:井研縣石牛鄉(xiang) 人民政府 聯係人:石睿 15984390896 感謝您的留言。 井研縣石牛鄉(xiang) 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