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問題我局已收悉,現將情況回複如下: 身份證丟(diu) 失可以異地受理,受理對象、範圍及所需材料為(wei) :1、受理對象。在我縣合法穩定就業(ye) 、就學、居住的縣外市內(nei) 、省內(nei) 、省外人員。2、受理範圍。居民身份證到期換領、損壞換領、丟(diu) 失補領業(ye) 務。3、所需材料。①在縣內(nei) 辦理了居住證的,持居住證辦理;②在四川省警務綜合平台(一標三實模塊)登記為(wei) 實有人口的,持本人《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辦理;③在縣內(nei) 沒有辦理居住證,也沒有做實有人口登記的,辦理時除持本人《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在我縣就業(ye) 的,需提供聘用合同、工作證等相關(guan) 材料;在我縣就學的,需提供學生證、學籍證明等相關(guan) 材料;在我縣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房產(chan) 證明等相關(guan) 材料。 符合以上條件即可異地受理。若不符合可在高鐵、火車站、機場、碼頭辦理臨(lin) 時身份證。 聯係單位:井研縣公安局 聯係人:黃婉佳 聯係電話:0833—3721147 感謝您的留言。 井研縣公安局 2019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