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問題我局已收悉,現將情況回複如下: 經查,銀座商業(ye) 購物中心3樓11-3025商鋪外有一個(ge) 露天平台,業(ye) 主為(wei) 擴大使用麵積,私自搭建成陽光房使用,我局已要求業(ye) 主拆除已安裝在頂麵的玻璃,安裝好的支架可作為(wei) 花架使用,但不得繼續搭建成為(wei) 房屋,目前,已整改完成。 聯係單位:井研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聯係人:餘(yu) 海瑞 聯係電話:0833-3736378 感謝您的留言。如您仍有疑問,請及時聯係我們(men) 。 井研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2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