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您好! 您的建議我局已收悉,現將情況回複如下: 街道、橋梁名稱要兼顧曆史沿革、風土人情、地理屬性等因素,我縣城區所謂的“一號橋、二號橋、三號橋”,縣政府在橋梁建成時已經予以命名,即“一號橋”名研溪橋,“二號橋”名順河橋,“三號橋”名彩虹橋。按序號稱呼橋名是本地百姓的稱呼習(xi) 慣。 道路、橋梁命名、更名要遵循審慎穩妥的原則,保持長期性、穩定性。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國家領導人的名字作地名;不以國內(nei) 著名的自然地理實體(ti) 、曆史文化遺產(chan) 遺址、超出本行政區域範圍的地理實體(ti) 名稱作行政區劃專(zhuan) 名。您提出的關(guan) 於(yu) 將一號橋命名為(wei) 廖平橋、二號橋命名為(wei) 熊克武橋、三號橋命名為(wei) 竹園橋(或李星輝橋)的建議很好,但與(yu) 目前的相關(guan) 規定不相符。感謝您對井研地名管理工作的關(guan) 心,如有疑問,歡迎來電谘詢。 聯係單位:井研縣民政局 聯 係 人:雷國良 聯係電話:0833-3720681 井研縣民政局 2024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