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問題我鎮已收悉,現將情況回複如下: 經與(yu) 退役軍(jun) 人事務局了解和核實,潘華光為(wei) 病故軍(jun) 人,非“自衛反擊戰烈士”。 潘華光原為(wei) 廣盛公社(原廣勝公社廣新大隊四小隊,現竹園鎮廣新村6組)人,1979年5月病故。病故後,部隊通知其家人到了病故地,並同意就地安葬,其父母享受了軍(jun) 烈屬待遇。 目前,潘華光父母均已去世,原有兄弟姐妹6人(不含潘華光),目前尚有4人在世。了解到相關(guan) 情況後,我們(men) 與(yu) 潘華光家屬取得了聯係,講明了政策,病故軍(jun) 人遺骸按照政策不能進烈士陵園,需要家屬自行進行安置。對於(yu) 潘華光遺骸是否遷回老家問題,家屬尚未統一意見。 如您還有疑惑,歡迎來電或來我處谘詢,我們(men) 將耐心為(wei) 您解釋。 聯係單位:井研縣竹園鎮人民政府 聯係人:周強東(dong) 聯係電話:0833-3971101 感謝您的留言。 井研縣竹園鎮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