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縣竹園鎮人民政府 關(guan) 於(yu) 網友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留言的回複 網友,您好! 您在縣委書(shu) 記信箱反映的問題我鎮已收悉,經實際調查,現將情況回複如下: 經查,反映人作為(wei) 房東(dong) ,曾因房租問題與(yu) 租房人發生糾紛,竹園鎮社區居委會(hui) 於(yu) 2019年11月8日對該問題進行了調解。經協商,租住雙方達成書(shu) 麵協議,約定2019年12月31日終止房屋合同,並於(yu) 當日付清房租費800元。2020年1月,房屋租賃合同滿期後,反映人認為(wei) 租房人未按照房屋租賃協議按時搬離、同時損壞了住房的門、水龍頭等物品要求租房人賠償(chang) ,但租房人對此持不同看法,認為(wei) 自己並未損壞,雙方協商無果。隨後,反映人先後到社區、鎮司法所反映問題。因反映人所提訴求無事前約定等事實依據,因此引導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請求事發地社區調解或走法律訴訟程序予以解決(jue) 。1月6日,接到再次反映後,我鎮工作人員電話聯係反映人,再次做了詳盡的政策法規解釋,反映人對此表示理解。 感謝您的留言。 聯係單位:井研縣竹園鎮人民政府 聯係人:陳宏偉(wei) 聯係電話:13540553332 井研縣竹園鎮人民政府 2020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