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三江鎮金倉(cang) 村5組村民費曉群
致電縣長熱線的回複
費曉群:
你好!對於(yu) 你提出的有關(guan) 低保的一係列問題,我鎮現回複如下:
申請農(nong) 村低保本著應保盡保、應退則退的原則實行動態管理,村民是否符合農(nong) 村低保,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必須是持有井研縣常住戶口的城鎮、農(nong) 村居民。
二、家庭收入低於(yu) 最低生活保障線(城市居民每人每月340元、農(nong) 村居民每人每年2100元)。
三、家庭財產(chan) 符合認定標準。
同時應按以下程序進行申請。即:
一、個(ge) 人向戶籍所在地鄉(xiang) (鎮)人民政府提交書(shu) 麵申請。
二、分管領導、聯村幹部、鎮民政員、村幹部進行入戶調查。
三、村委會(hui) 開會(hui) 進行民主評議(參會(hui) 人員包括村三職幹部、組長、村民代表及黨(dang) 員)。
四、民主評議通過後,村委會(hui) 公示7天。
五、村上公示無異議後,經鎮政府審批並公示7天。
六、鎮上公示無異議後,鎮民政辦向縣民政局提交審批表。
七、縣民政局收到審批表後,上會(hui) 討論通過後,公示7天。
八、縣民政局公示無異議,方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對於(yu) 你是否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應看你是否符合以上條件。若確實符合條件,及時納入;若不符合條件,則不能納入。
三江鎮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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