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井研縣紀委 井研縣監委
關(guan) 於(yu) 2019年部門預算編製的說明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guan) 規定,目前部門預算的編製實行綜合預算製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縣紀委、縣監委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liang) 個(ge) 機關(guan) 名稱,履行紀檢、監察兩(liang) 項職能。
(二)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
1.全麵從(cong) 嚴(yan) 從(cong) 實,始終把黨(dang) 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一是嚴(yan) 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二是嚴(yan) 肅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三是全麵淨化政治生態。整體(ti) 把握、動態研判全縣政治生態,試點推進縣域政治生態建設工作。四是抓住“關(guan) 鍵少數”。堅持落實兩(liang) 個(ge) 責任“七步工作法”,深化責任清單、述責述廉、社會(hui) 評價(jia) 、責任製考核等有效機製。
2.持續發力加壓,進一步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一是加強統攬協調。完善黨(dang) 領導反腐敗工作的體(ti) 製、決(jue) 策機製和實施舉(ju) 措;二是突出懲處重點。重點查處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相互交織形成利益集團的腐敗案件,著力解決(jue) 選人用人、審批監管、大宗采購、土地轉讓、房產(chan) 開發、工程招投標、公共財政支出等方麵的腐敗問題;二是重點整治形式主義(yi) 和官僚主義(yi) 。重點查處貫徹落實上級決(jue) 策部署“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問題,嚴(yan) 肅查處“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持續整治“文山會(hui) 海”、檢查考核評比過多過濫等問題;三是創新執紀監督方式。突出巡察監督檢查的實效性,加強對監督檢查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回訪督查,繼續開展脫貧攻堅和重大項目“掛圖監督”。
4.突出政治巡察,充分彰顯利劍作用。一是明確巡察重點,以基層黨(dang) 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為(wei) 重點,將形式主義(yi) 、官僚主義(yi) 新表現和黨(dang) 員幹部涉黑涉惡問題納入巡察監督重要內(nei) 容,切實維護群眾(zhong) 利益;二是健全巡察機製,深化巡察機構與(yu) 紀檢監察、組織等部門協作機製;三是提升巡察實效,規範巡察“回頭看”,探索開展“下沉一級巡察”,加強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的督查,對整改落實不力的嚴(yan) 肅追責問責、通報曝光。
5.堅持嚴(yan) 在日常,紮實抓好黨(dang) 的紀律建設。一是堅持教育為(wei) 先推行一案一教育;二是堅持嚴(yan) 在日常,整治“六項紀律”執行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督促各級黨(dang) 組織和黨(dang) 員幹部自覺按照黨(dang) 的紀律規矩辦事;三是堅持嚴(yan) 管與(yu) 厚愛結合,嚴(yan) 厲查處幹擾妨礙監督、打擊報複監督者的行為(wei) ,切實保護黨(dang) 員幹部監督權,推動完善容錯糾錯辦法。
6.主動探索實踐,深入推進紀檢監察體(ti) 製改革。一是規範監察職責權限;二是建立順暢運轉機製;三是推進派駐機構改革,加強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建立健全派駐機構領導體(ti) 製、工作機製和工作規則、管理考核等製度,充分發揮派駐機構職能作用。
7.深化“護根”行動,從(cong) 嚴(yan) 整治侵害群眾(zhong) 利益的突出問題。一是突出重點。紮實抓好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工作;二是明確方式方法。堅持重心下移,壓實鄉(xiang) 、村“兩(liang) 個(ge) 責任”,對失職失責的黨(dang) 組織和紀檢組織“雙問責”;三是構建長效機製,推進建立基層幹部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廉潔風險跡象清單,形成村(居)務公開、農(nong) 村“三資”監管、黨(dang) 員教育管理、村務監督審計等製度成果。
8.實施“鑄劍”工程,強化紀檢監察隊伍建設。一是堅定信仰鑄忠誠,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確保政治過硬;二是錘煉隊伍提素能。在全縣紀檢監察係統開展大學習(xi) 、大培訓,推進“理論+實戰”提升能力素質,加大幹部輪崗交流力度,推動人員融合和工作磨合;三是夯實基層強基礎,鞏固鄉(xiang) 鎮紀檢組織規範化建設成果;四是整肅作風樹形象,堅持刀刃向內(nei) ,認真核查反映紀檢監察幹部的問題線索,堅決(jue) 防止“燈下黑”。
二、部門概況
縣紀委、縣監委和縣委巡察辦預算單位1個(ge) ,其中行政單位1個(ge) 。主要內(nei) 設機構包括有:辦公室、組織部、宣傳(chuan) 部、黨(dang) 風政風監督室(掛縣糾正行業(ye) 不正之風辦公室牌子)、信訪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第四紀檢監察室、第五紀檢監察室、案件管理監督室、案件審理室。派出農(nong) 村片區紀工委、監察室4個(ge) 。縣委巡察辦、4個(ge) 縣委巡察組其人財物隸屬縣紀委、監委管理。按照省市紀委關(guan) 於(yu) 縣級紀委派駐機構全覆蓋改革指導意見和相關(guan) 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在縣級部門綜合派駐紀檢監察機構7個(ge) ,單獨派駐紀檢監察機構3個(ge) ,其人財物納入縣紀委管理(現籌備方案已試行,正式方案將與(yu) 黨(dang) 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同步審定實施)
2019年縣紀委、縣監委編製95名。其中:行政編製89名(委局機關(guan) 36名,片區紀工委16名,縣委巡察辦4名,巡察組3名,綜合派駐21名,單獨派駐9名);機關(guan) 事業(ye) 服務人員編製2名,後勤用工控製數4名,比去年65名編製數增加30名,主要是派駐機構全覆蓋增加所致。目前,實有職工人數48人。
三、收支預算總體(ti) 情況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縣紀委、縣監委所有收入和支出都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19年收入預算總額為(wei) 793.40萬(wan) 元,較2018年預算數671.71萬(wan) 元,增加121.69萬(wan) 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793.40萬(wan) 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793.40萬(wan) 元,其中,人員支出408.67萬(wan) 元,日常公用支出241.02萬(wan) 元,對個(ge) 人和家庭的補助0.71萬(wan) 元,項目支出143萬(wan) 元,支出預算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紀檢監察體(ti) 製改革,人員增加,工資福利支出相應增加;二是人員增加,定額公用經費增加;三是加大辦案、巡察、培訓等工作力度,項目支出經費相應增加。
四、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縣紀委、縣監委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793.40萬(wan) 元。主要用於(yu) 保障本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履行紀檢監察、巡察職能,完成“兩(liang) 委”和縣委巡察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承擔縣委中心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650.40萬(wan) 元,用於(yu) 保障縣紀委、縣監委和縣委巡察辦、縣委巡察組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社會(hui) 保障繳費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項目支出143萬(wan) 元,用於(yu) 保障縣紀委、縣監委、縣委巡察辦為(wei) 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和專(zhuan) 項工作的經費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及變化情況。
縣紀委、縣監委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93.40萬(wan) 元,較上年預算數增加121.69萬(wan) 元。主要原因機構改革人員增加,人員經費、辦公費和項目支出經費相應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54.56萬(wan) 元,占82.50%;社會(hui) 保障和就業(ye) 支出62.06萬(wan) 元,占7.82%;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16.19萬(wan) 元,占2.04%;住房保障支出60.59萬(wan) 元,占7.6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ti) 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wei) 511.56萬(wan) 元,主要用於(yu) :機關(guan) 單位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差旅費、培訓費、交通等日常公用經費。
2.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9年預算數為(wei) 143萬(wan) 元,主要用於(yu) :保障紀檢、監察機關(guan) 、縣委巡察辦為(wei) 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支出的辦案、巡察、培訓等費用。
3.社會(hui) 保障和就業(ye) (類)行政事業(ye) 單位離退休(款)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基本養(yang) 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wei) 62.06萬(wan) 元,主要用於(yu) :實施養(yang) 老保險製度後,部門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yang) 老保險費、職工工傷(shang) 、失業(ye) 保險繳費和殘疾人保障金繳費等支出。
4.醫療衛生與(yu) 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ye) 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19年預算數為(wei) 16.19萬(wan) 元,主要用於(yu) :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5.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wei) 60.59萬(wan) 元,主要用於(yu) :部門按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wei) 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縣紀委、縣監委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793.40萬(wan) 元,其中:
人員經費409.39萬(wan)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hui) 保險繳費、績效工資、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基本養(yang) 老保險繳費、職業(ye) 年金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ge) 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384.01萬(wan) 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hui) 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hui) 經費、福利費、公務接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大案要案專(zhuan) 項經費、培訓費、在職職工午餐補助費、縣委巡察經費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規模及變化情況說明
縣紀委、縣監委2019年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八、“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縣紀委、縣監委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數44萬(wan) 元,較上年“三公”經費預算數持平。其中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44萬(wan) 元。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wan) 元,公務接待費4萬(wan) 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0萬(wan) 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wan) 元,較上年預算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4萬(wan) 元,較上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縣紀委、縣監委作為(wei) 執紀、執法、巡察機關(guan) ,雖然人員增加,工作力度加大,但仍要帶頭執行中央和省、市公務接待相關(guan) 規定精神,規範公務接待工作,做好表率。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於(yu) 上級或紀檢監察機關(guan) 來我縣執行公務、紀律審查、巡視巡察、督導督查、調研、培訓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0萬(wan) 元,較上年預算持平。
縣紀委、縣監委現有公務用車4輛,其中:一般轎車2輛,越野車2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0萬(wan) 元,主要用於(yu) 紀律審查、黨(dang) 風巡察、監督檢查、基層調研、扶貧工作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guan) 運行經費。
2019年,為(wei) 保障縣紀委、縣監委運行,安排的包括辦公及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辦公用房物業(ye) 管理費、差旅費、日常維(修)費、會(hui) 議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培訓費、紀檢監察辦案經費、縣委巡察經費等機關(guan) 運行經費預算為(wei) 384.01萬(wan) 元,較上年預算285.55萬(wan) 元,增加98.46萬(wan) 元,增加34.48%,主要是紀檢監察體(ti) 製改革,人員增加,定額公用經費增加所致。其中,(1)辦公費67.835萬(wan) 元(包括辦公及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ye) 管理管費、日常維護費、勞務費,援彝幹部待遇保障),比上年31.45萬(wan) 元,增加36.385萬(wan) 元;(2)差旅費76萬(wan) 元,比上年42萬(wan) 元,增加34萬(wan) 元;(3)會(hui) 議費3萬(wan) 元,與(yu) 上年持平;(4)培訓費20.8萬(wan) 元,比上年20萬(wan) 元,增加0.8萬(wan) 元;(5)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0萬(wan) 元,與(yu) 上年持平;(6)公務接待費4萬(wan) 元,與(yu) 上年持平;(7)其他交通費38.352萬(wan) 元,比上年30.288萬(wan) 元 ,增加8.064萬(wan) 元;(8)在職職工午餐補助費19萬(wan) 元,比上年8.2萬(wan) 元,增加10.8萬(wan) 元;(9)經縣政府批準聘用人員工資1.8萬(wan) 元,與(yu) 上年持平; (10)工會(hui) 經費3.23萬(wan) 元,比上年4.81萬(wan) 元,減少1.58萬(wan) 元;(11)縣委巡察經費30萬(wan) 元,與(yu) 上年持平;(12)紀檢監察辦案經費80萬(wan) 元,比上年70萬(wan) 元 ,增加10萬(wan) 元。
辦公費預算67.835萬(wan) 元,比去年預算 31.45萬(wan) 元增加36.385萬(wan) 元,主要是機構改革,辦公地點調整,人員增加等因素,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辦公用房物業(ye) 管理費、勞務費等支出相應增加。
差旅費預算76萬(wan) 元,比去年預算42萬(wan) 元增加34萬(wan) 元,主要是紀律審查、黨(dang) 風廉政建設、巡察工作任務加重,工作人員出差費用相應增加。
其他交通費38.352萬(wan) 元,比上年30.288萬(wan) 元 ,增加8.064萬(wan) 元,主要是機構改革人員增加所致。
在職職工午餐補助費19萬(wan) 元,比去年預算8.2萬(wan) 元,增加10.8萬(wan) 元,主要是因為(wei) 機構改革人員增加所致。
紀檢監察辦案經費80萬(wan) 元,比去年70萬(wan) 元,增加10萬(wan) 元,主要是紀檢監察辦案工作需要。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暫時未安排。主要原因是:縣紀委、縣監委和縣委巡察辦原辦公用房分為(wei) 3處???公,辦公用房條件差,不利於(yu) 開展工作。按照省、市紀委要求,縣委、縣政府已調劑縣法院辦公用房給縣紀委、縣監察委和縣委巡察辦使用,因縣法院辦公用房騰出後,根據縣紀委、縣監委的性質和工作要求,需進行維修改造。經與(yu) 財政協調,辦公用房維修改造屬政府采購預算項目的,待縣紀委辦公用房維修改造預算方案確定後,財政再按相關(guan) 規定精神予以安排部門預算。
(三)國有資產(chan) 占有使用情況。
縣紀委、縣監委共有車輛4輛。沒有單位價(jia) 值200萬(wan) 元以上大型設備。2019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jia) 值200萬(wan) 元以上大型設備采購。
(四)縣紀委派駐機構編製情況。
按照省、市紀委關(guan) 於(yu) 縣級紀委派駐機構全覆蓋改革相關(guan) 要求,縣紀委、監委單獨派駐紀檢監察機構3個(ge) ,綜合派駐紀檢監察機構7個(ge) ,在改革正式完成前,以籌備方式運行。目前, 綜合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編製來源:縣發改局、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國土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務局、縣農(nong) 業(ye) 局、縣林業(ye) 局、縣城管局、縣衛計局、縣市質局、縣審計局、縣文廣新局、縣經信局、縣安監局原有紀檢監察專(zhuan) 項編製18個(ge) ,縣司法局原有紀檢監察用政法編製1個(ge) ,另協商溝通縣教育局、衛計局各劃轉行政編製1個(ge) ,共計21個(ge) 。單獨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編製來源: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法院原有紀檢監察用政法編製1個(ge) ,由3個(ge) 單位各再調劑解決(jue) 政法編製2個(ge) ,共計9個(ge) 。
十、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支情況:是指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社會(hui) 保障和就業(ye) (類)行政事業(ye) 單位離退休(款)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基本養(yang) 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部門實施養(yang) 老保險製度由單位繳納的養(yang) 老保險費、職工失業(ye) 、工傷(shang) 保險繳費和殘疾人保障金繳費等支出。
醫療衛生與(yu) 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ye) 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行政單位及參公??理事業(ye) 單位用於(yu) 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按規定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基本支出:指為(wei) 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wei) 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e) 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納入預決(jue) 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huo) 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