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預算管理有關(guan) 規定,目前部門預算的編製實行綜合預算製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涉及井研縣城市管理工作的規範性文件;按照縣政府對城市管理的要求,對涉及城市管理的各項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檢查;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麵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違法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受相關(guan) 職能部門委托,在城區行使有關(guan) 城市管理的行政處罰權。
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
1、深入開展城鄉(xiang) 環境綜合治理,確保創國家級衛生縣城順利通過;
2、鞏固提升農(nong) 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理水平,確保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處理;
3、積極推進農(nong) 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開展農(nong) 村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試點,探索農(nong) 村垃圾循環利用和源頭減量措施;
4、推進全縣餐廚垃圾規範化收集處理。
二、部門概況
井研縣城市管理局下屬一級預算單位3個(ge) ,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e) 單位1個(ge) (井研縣城市綜合管理執法大隊),其他事業(ye) 單位2個(ge) (井研縣環境衛生管理所、井研縣市場開發服務中心)。
三、收支預算總體(ti) ??況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城管局機關(guan) 及下屬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19年城管局機關(guan) 及下屬單位收入預算總額為(wei) 3411.33萬(wan) 元,較上年預算數增加863.45萬(wan) 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3411.33萬(wan) 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3411.33萬(wan) 元,其中:人員支出656.32萬(wan) 元,日常公用支出50.75萬(wan) 元,對個(ge) 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14萬(wan) 元,專(zhuan) 項支出2704.12萬(wan) 元。
四、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城管局機關(guan) 及下屬單位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3411.33萬(wan) 元,主要用於(yu) 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承擔城鄉(xiang) 環境綜合治理事業(ye) 發展相關(guan) 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於(yu) 保障城管局機關(guan) 、下屬事業(ye) 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是用於(yu) 保障城管局機關(guan) 、下屬事業(ye) 單位等機構為(wei) 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e) 發展目標,用於(yu) 專(zhuan) 項業(ye) 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及變化情況。
城管局機關(guan) 及下屬單位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411.33萬(wan) 元,較上年預算數增加863.45萬(wan) 元。主要是因為(wei) 新增了存量垃圾治理工作、城鎮汙水城鄉(xiang) 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城北市場和三號橋市場維修改造等工作。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hui) 保障和就業(ye) 支出91.19萬(wan) 元,占2.67%;醫療衛生與(yu) 計劃生育支出27.36萬(wan) 元,占0.8%;城鄉(xiang) 社區支出3224.61萬(wan) 元,占94.53%;住房保障支出68.17萬(wan) 元,占2%。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ti) 使用情況。
1.社會(hui) 保障和就業(ye) (類)行政事業(ye) 單位離退休(款)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基本養(yang) 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wei) 91.19萬(wan) 元,主要用於(yu) :實施養(yang) 老保險製度後,部門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yang) 老保險費支出。
2.醫療衛生與(yu) 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ye) 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19年預算數為(wei) 15.42萬(wan) 元,主要用於(yu) :機關(guan) 及參公管理事業(ye) 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3.醫療衛生與(yu) 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ye) 單位醫療(款)事業(ye) 單位醫療(項):2019年預算數為(wei) 11.94萬(wan) 元,主要用於(yu) :部門下屬事業(ye) 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4.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wei) 68.17萬(wan) 元,主要用於(yu) :部門按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wei) 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城管局機關(guan) 及下屬單位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707.21萬(wan) 元,其中:
人員經費656.46萬(wan)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hui) 保險繳費、績效工資、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基本養(yang) 老保險繳費、職業(ye) 年金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ge) 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50.75萬(wan) 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hui) 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hui) 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規模及變化情況說明
2019年,城管局機關(guan) 及下屬單位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八、“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城管局機關(guan) 及下屬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數7.55萬(wan) 元,較上年“三公”經費預算數減少4.45萬(wan) 元。其中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7.55萬(wan) 元。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wan) 元,公務接待費3.05萬(wan) 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5萬(wan) 元。
無安排因公出國(境)活動經費。
2.公務接待費較上年2.5預算增加0.55萬(wan) 元,增長22%。主要原因是2019年是迎接國家級衛生縣城驗收的一年,接待費適量增加。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於(yu) 環境衛生治理檢查、綜合協調時發生的接待等。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上年預算減少5萬(wan) 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下屬單位沒有公務用車,執法車輛和環衛車輛油費在項目經費中反應。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轎車1輛,單位現有執法車6輛,灑水車、垃圾車、洗掃車等生產(chan) 用車32輛。
2019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guan) 運行經費。
2019年,城管係統為(wei) 保障單位運行,安排的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hui) 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zhuan) 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e) 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機關(guan) 運行經費預算為(wei) 58.98萬(wan) 元,因2018年統計口徑有誤,較上年預算減少208.42萬(wan) 元,下降78%。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城管局機關(guan) 及下屬單位安排政府采購預算552.1萬(wan) 元,較上年預算增加208.58萬(wan) 元,主要用於(yu) 采購創國衛硬件達標所需設施、城北市場和三號橋市場維修改造、城區新增路麵清掃保潔承包費等。
(三)國有資產(chan) 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去年底,城管局機關(guan) 及下屬單位共有車輛39輛。單位價(jia) 值200萬(wan) 元以上大型設備0台(套)。
或者2019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jia) 值200萬(wan) 元以上大型設備。
十、名詞解釋(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對名詞解釋進行增加或刪減)
1.財政撥款收支情況:是指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情況。
2.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3.事業(ye) 收入:指事業(ye) 單位開展專(zhuan) 業(ye) 業(ye) 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事業(ye) 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ye) 單位在專(zhuan) 業(ye) 業(ye) 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ye) 收入”、“事業(ye) 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國有資產(chan) 出租收入等。
6.用事業(ye) 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e) 單位在當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會(hui) 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e) 基金(事業(ye) 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後按國家規定提取、用於(yu) 彌補以後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社會(hui) 保障和就業(ye) (類)行政事業(ye) 單位離退休(款)事業(ye) 單位離退休(項):指離退休人員的支出。
9.社會(hui) 保障和就業(ye) (類)行政事業(ye) 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離退休人員的支出。
10.社會(hui) 保障和就業(ye) (類)行政事業(ye) 單位離退休(款)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基本養(yang) 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部門實施養(yang) 老保險製度由單位繳納的養(yang) 老保險費的支出。
11.社會(hui) 保障和就業(ye) (類)行政事業(ye) 單位離退休(款)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職業(ye) 年金繳費支出(項):指部門實施養(yang) 老保險製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ye) 年金的支出。
12.社會(hui) 保障和就業(ye) (類)其他社會(hui) 保障和就業(ye) (款)其他社會(hui) 保障和就業(ye) 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外,其他用於(yu) 行政事業(ye) 單位離退休方麵的支出。
13.醫療衛生與(yu) 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ye) 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行政單位及參公管理事業(ye) 單位用於(yu) 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14.醫療衛生與(yu) 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ye) 單位醫療(款)事業(ye) 單位醫療(項):指事業(ye) 單位用於(yu) 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15.醫療衛生與(yu) 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ye) 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行政單位及參公管理事業(ye) 單位用於(yu) 集中繳納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16.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按規定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為(wei) 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wei) 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e) 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9.納入預決(jue) 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huo) 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