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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体育全站辦公室 關於印發井研縣糧食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

相關(guan) 文件: 井研縣糧食和物資儲(chu) 備中心關(guan) 於(yu) 《井研縣糧食應急預案(試行)》的政策解讀

各鎮人民政府、研城街道辦事處,縣級各部門: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井研縣糧食應急預案(試行)》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組織實施。



米兰体育全站辦公室

2024年8月21日



井研縣糧食應急預案(試行)

目錄

1    總則

    1.1    編製目的

    1.2    編製依據

    1.3    適用範圍

    1.4    工作原則

    1.5    等級劃分

2    組織體(ti) 係及職責

    2.1    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構

    2.2    鎮(街道)糧食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3    監測預警

    3.1    市場監測預警

    3.2    突發事件監測預警

    3.3    應急報告

4    應急響應

    4.1    總體(ti) 要求

    4.2    響應等級

    4.3    響應機製

    4.4    響應程序

    4.5    響應行動

    4.6    響應結束

5    應急處置

    5.1    縣級應急處置

    5.2    鎮(街道)應急處置

    5.3    信息發布

    5.4    應急經費

    5.5    應急處置效果評估

    5.6    應急結束

6    恢複和重建

    6.1    補庫

    6.2    應急能力恢複

7    保障措施

    7.1    糧食儲(chu) 備保障

    7.2    應急網絡保障

    7.3    基礎設施保障

    7.4    資金人員保障

    7.5    信息化保障

8    附則

    8.1    責任

    8.2    預案管理與(yu) 更新

    8.3    以上、以下的含義(yi)

    8.4    預案解釋

    8.5    預案實施時間



1    總則

1.1    編製目的

貫徹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加強糧食安全風險防範,提升應急保障能力,有效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自然災害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縣內(nei) 糧食市場異常波動,保障糧食市場供應,保持糧食市場價(jia) 格基本穩定,保障井研縣糧食安全和社會(hui) 穩定。

1.2    編製依據

根據《樂(le) 山市市級儲(chu) 備糧管理暫行辦法》《樂(le) 山市糧食應急預案(試行)》《井研縣突發事件總體(ti) 應急預案(試行)》製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yu) 井研縣行政區域內(nei) 糧食應急狀態下,在糧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儲(chu) 備、采購、調撥、加工、運輸、供應、進出口等方麵開展的應對工作。本預案所稱糧食應急狀態,是指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hui) 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縣內(nei) 糧食供求關(guan) 係突變,在較大範圍內(nei) 出現群眾(zhong) 大量集中搶購、糧食脫銷斷檔、價(jia) 格大幅度上漲等糧食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態。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wei) 本、底線思維。牢固樹立以人為(wei) 本理念,把保障糧食安全和應急供應作為(wei) 首要任務,加強糧食應急保障體(ti) 係建設,確保關(guan) 鍵時刻“拿得出、調得快、供得上”,堅決(jue) 守好糧油保供穩市底線。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對不同等級的糧食應急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鎮政府(街道辦)和縣級有關(guan) 部門協調行動,組織開展應對工作。

(3)科學監測、預防為(wei) 主。提高防範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加強對糧食市場的跟蹤監測,強化風險防範化解,提前做好應對準備,防患於(yu) 未然。

(4)反應及時、高效處置。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立即作出反應,及時報告有關(guan) 情況,迅速采取相應措施,確保應急處置快速果斷,取得實效。

1.5    等級劃分

本預案規定的糧食應急狀態分為(wei) 特別重大(一級)、重大(二級)、較大(三級)、一般。

1.5.1    特別重大(一級):(1)6個(ge) 及以上鎮(街道)出現糧食脫銷斷檔、供應中斷的情形;(2)6個(ge) 及以上鎮(街道)出現糧食價(jia) 格大幅上漲,較大範圍群眾(zhong) 集中搶購的情形;(3)6個(ge) 及以上鎮(街道)啟動鎮(街道)糧食應急預案;(4)超過鎮政府(街道辦)處置能力的情形。

1.5.2    重大(二級):(1)4—5個(ge) 鎮(街道)出現糧食脫銷斷檔、供應中斷的情形;(2)4—5個(ge) 鎮(街道)出現糧食價(jia) 格大幅上漲,較大範圍群眾(zhong) 集中搶購的情形;(3)4—5個(ge) 鎮(街道)啟動鎮(街道)糧食應急預案;(4)超過鎮政府(街道辦)處置能力的情形。

1.5.3    較大(三級):(1)2—3個(ge) 鎮或研城街道出現糧食脫銷斷檔、供應中斷的情形;(2)2—3個(ge) 鎮或研城街道出現糧食價(jia) 格大幅上漲,較大範圍群眾(zhong) 集中搶購的情形;(3)2—3個(ge) 鎮或研城街道啟動鎮(街道)糧食應急預案;(4)超過鎮政府(街道辦)處置能力的情形。

1.5.4    一般級:在1個(ge) 鎮(街道)內(nei) 出現的糧食應急狀態。

2    組織體(ti) 係及職責

2.1    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構

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是全縣應對糧食應急事件的領導機構,在縣委、縣政府、縣應急委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應對糧食應急事件,保障糧食市場供應。

2.1.1    縣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發改局局長、縣糧食和物資儲(chu) 備中心主任、縣政府辦公室分工副主任

成員:縣委宣傳(chuan) 部、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局、縣商務經濟合作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統計局、縣糧食和物資儲(chu) 備中心、農(nong) 發行井研縣支行有關(guan) 負責同誌。根據應急情況可適時增加有關(guan) 部門(單位)參加。

2.1.2    縣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縣委、縣政府決(jue) 策部署,以及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求,負責全縣糧食應急保障工作。

(2)做好糧食市場跟蹤監測,根據應急需求適時向縣政府提出啟動或終止實施應急措施的相關(guan) 建議,經縣政府同意後組織實施。

(3)對鎮政府(街道辦)和有關(guan) 部門(單位)糧食應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及時協調解決(jue) 重大問題。

(4)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guan) 部門(單位)報告(通報)糧食應急保障情況。

(5)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1.3    縣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縣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糧食和物資儲(chu) 備中心,縣糧食和物資儲(chu) 備中心主任(縣發改局黨(dang) 組成員)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承擔以下職責:

(1)根據應急狀態下全縣糧食市場動態,向縣指揮部提出相應的行動建議和方案。

(2)按照縣指揮部部署,聯係指揮部成員單位和鎮政府(街道辦)開展糧食應急工作。

(3)綜合有關(guan) 情況,起草審核重要文稿,上報相關(guan) 文件。

(4)協助有關(guan) 部門(單位)核定實施本預案應急行動的各項費用開支。

(5)組織開展糧食應急演練。

(6)完成縣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4    縣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縣發改局、縣糧食和物資儲(chu) 備中心負責糧食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對市場行情進行監測和分析預測,做好糧食市場調控和供應保障工作;完善縣級儲(chu) 備糧的管理和動用機製,及時提出動用縣級儲(chu) 備糧的建議。

(2)縣發改局、縣糧食和物資儲(chu) 備中心、縣商務經濟合作局按照各自職能分工,負責應急糧食調運,完善應急商品投放網絡建設。

(3)縣委宣傳(chuan) 部負責組織發布相關(guan) 新聞,加強互聯網信息內(nei) 容管理,加強輿情監測研判。

(4)縣經信局、縣糧食和物資儲(chu) 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糧食的加工生產(chan) 。

(5)縣公安局負責維護糧食供應場所的治安秩序,保證道路交通運輸的通暢,及時組織依法打擊擾亂(luan) 市場秩序的犯罪活動。

(6)縣財政局負責安排、審核實施本預案應由縣級財政承擔的所需經費並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7)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調度應急運力,做好應急糧食的運輸組織、協調和保障。

(8)縣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局負責根據糧食生產(chan) 及市場供求情況,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糧食產(chan) 量,防止糧食生產(chan) 滑坡。

(9)縣應急局負責檢查指導協調縣糧食應急預案修訂、培訓、演練等工作,必要時參與(yu) 突發事件糧食應急的現場指揮協調工作。

(10)縣市場監管局負責糧食市場以及流通環節糧油食品安全監管,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經營行為(wei) ,維護市場秩序;負責對糧食加工環節進行監管,嚴(yan) 肅查處各類違法行為(wei) 。

(11)縣統計局負責統計監測與(yu) 應急工作相關(guan) 的糧食生產(chan) 和消費。

(12)農(nong) 發行井研縣支行負責落實采購、加工、調撥、供應應急糧食所需貸款。

(13)其他有關(guan) 成員部門(單位)在縣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相關(guan) 配合工作。

2.2    鎮(街道)糧食應急機構及其職責

鎮政府(街道辦)應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應急工作指揮機構,負責領導、組織和指揮本區域內(nei) 糧食應急工作,建立完善糧食市場監測預警係統和糧食應急防範處理責任製,確保糧食應急處置工作高效有序開展。在本鎮(街道)範圍內(nei) 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首先要啟動本級糧食應急響應。如果未達到預期的調控效果或應急狀態升級,可申請上級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構進行支援。

3    監測預警

3.1    市場監測預警

縣發改局、縣糧食和物資儲(chu) 備中心、縣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局會(hui) 同縣商務經濟合作局、縣統計局等部門,建立健全糧食監測預警體(ti) 係,加強縣內(nei) 外糧食市場供求形勢的監測分析與(yu) 預警,及時掌握糧食市場供求和價(jia) 格變化情況,綜合評價(jia) 監測數據,並向縣委、縣政府和有關(guan) 部門報告主要糧食品種的生產(chan) 、庫存、流通、消費、價(jia) 格、質量等信息,加強糧食市場信息發布,有效引導市場預期。必要時,需向上級有關(guan) 部門報告相關(guan) 情況。

鎮(街道)轄區內(nei) 發生糧食應急預警後,及時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相關(guan) 情況。

3.2    突發事件監測預警

縣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時監測職責範圍內(nei) 因突發事件可能引發糧食應急狀態的異常現象,對異常原因進行分析研判,提出預防和處置措施建議。各成員單位按職能職責及時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監測和處置情況,縣指揮部辦公室匯總情況,在1小時內(nei) 向市指揮部辦公室、縣指揮部報告事件簡要情況,並根據需要發布相關(guan) 信息。

鎮(街道)及時監測本轄區內(nei) 因突發事件可能引發糧食應急狀態的異常現象,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製事態,穩定糧食市場價(jia) 格和秩序,並在1小時內(nei) 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事件簡要情況。

3.3    應急報告

縣發改局、縣糧食和物資儲(chu) 備中心會(hui) 同縣商務經濟合作局、縣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局建立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應急報告製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發改局、縣糧食和物資儲(chu) 備中心、縣商務經濟合作局、縣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局等部門(單位),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並及時向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發生洪澇、地震、幹旱以及其他重大自然災害,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2)發生重大傳(chuan) 染性疫情、群體(ti) 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ye) 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引發公眾(zhong) 恐慌,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3)其他引發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情況。

4    應急響應

4.1    總體(ti) 要求

在糧食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時,縣應急指揮部要立即進行調查研究,並對有關(guan) 信息進行綜合集成和分析處理,及時上報縣委、縣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同時迅速采取措施穩定糧食市場。

4.2    響應等級

縣級糧食應急響應等級從(cong) 低到高分為(wei) :三級、二級、一級三個(ge) 級別。一級響應由縣政府主要負責同誌組織指揮應對;二級響應由縣政府分管領導組織指揮應對;三級響應由縣發改局會(hui) 同縣糧食和物資儲(chu) 備中心牽頭組織協調應對。

出現符合三級糧食應急狀態情況,啟動相應縣級糧食應急響應;出現涉及麵較廣、敏感度較高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嚴(yan) 重後果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應急狀態時,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可啟動縣級層麵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4.2.1    三級響應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wei) 三級響應。

(1)2—3個(ge) 鎮或研城街道出現糧食脫銷斷檔、供應中斷的情形;

(2)2—3個(ge) 鎮或研城街道出現糧食價(jia) 格大幅上漲,較大範圍群眾(zhong) 集中搶購的情形;

(3)2—3個(ge) 鎮或研城街道啟動鎮(街道)糧食應急預案;

(4)超過鎮政府(街道辦)處置能力,縣委、縣政府認為(wei) 需啟動縣級三級應急響應的情形。

4.2.2    二級響應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wei) 二級響應。

(1)4—5個(ge) 鎮(街道)出現糧食脫銷斷檔、供應中斷的情形;

(2)4—5個(ge) 鎮(街道)出現糧食價(jia) 格大幅上漲,較大範圍群眾(zhong) 集中搶購的情形;

(3)4—5個(ge) 鎮(街道)啟動鎮(街道)糧食應急預案;

(4)超過鎮政府(街道辦)處置能力,縣委、縣政府認為(wei) 需啟動縣級二級應急響應的情形。

4.2.3    一級響應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wei) 一級響應。

(1)6個(ge) 及以上鎮(街道)出現糧食脫銷斷檔、供應中斷的情形;

(2)6個(ge) 及以上鎮(街道)出現糧食價(jia) 格大幅上漲,較大範圍群眾(zhong) 集中搶購的情形;

(3)6個(ge) 及以上鎮(街道)啟動鎮(街道)糧食應急預案;

(4)超過鎮政府(街道辦)處置能力,縣委、縣政府認為(wei) 需啟動縣級一級應急響應的情形。

4.3    響應機製

根據糧食應急事件的性質和嚴(yan) 重程度、影響範圍等信息,確定事件等級,實施分級響應,並明確啟動程序等事項內(nei) 容。

4.3.1    三級應急響應

發生較大糧食突發事件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由縣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縣指揮部副總指揮(縣發改局局長)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縣指揮部要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有關(guan) 人員按照本單位的職責,迅速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執行縣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令。

4.3.2    二級應急響應

發生重大糧食突發事件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由縣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縣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有關(guan) 人員按照本單位的職責,迅速落實各項應急措施並執行縣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令,同時24小時監測全縣糧食市場動態,根據需要請求市指揮部協調配合處置,重大情況要在第一時間上報市指揮部。

4.3.3    一級應急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糧食突發事件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由縣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縣政府主要領導批準啟動應急響應。在二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按照《樂(le) 山市糧食應急預案(試行)》規定和樂(le) 山市統一部署,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縣指揮部無法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向市指揮部請求支援。

4.4    響應程序

4.4.1    指揮與(yu) 協調

較大糧食突發事件(三級):縣指揮部副總指揮趕赴應急儲(chu) 存、加工、供應企業(ye) 等現場執行縣指揮部各項指令。

重大糧食突發事件(二級):縣指揮部總指揮趕赴應急儲(chu) 存、加工、供應企業(ye) 等現場,執行縣指揮部各項指令。

特別重大糧食突發事件(一級):縣政府主要領導趕赴應急儲(chu) 存、加工、供應企業(ye) 等現場,執行縣指揮部各項指令。

糧食突發事件後,國家、省、市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的,在其統一領導下,按要求做好處置工作。

4.4.2    搶險救災

按照以人為(wei) 本、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組織幫助需要糧食救助的人員,劃定救助區域,實行交通管製以及其他控製措施。在縣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修複被損壞的城市及其他重點地區的糧食加工、供應和儲(chu) 運等應急設施,確保應急工作的需要。

4.4.3    擴大響應

如果事態進一步擴大,預計我縣現有資源、采取的措施難以有效控製,或者已波及我縣大部分地區,有可能波及其他縣市,造成巨大影響,超出我縣控製能力,由縣指揮部提出建議,經縣政府主要領導同意,請求市級和省級儲(chu) 備糧支援。

4.4.4    信息報告與(yu) 發布

縣指揮部辦公室及相關(guan) 部門、單位密切關(guan) 注糧食突發事件過程變化,及時掌握最新信息,隨時向縣指揮部和上級報告進展情況。

按照有關(guan) 規定,統一、準確、及時發布糧食應急事件事態發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的信息。

發生三級糧食突發事件,由縣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guan) 信息發布並上報市指揮部。

發生二級、一級糧食突發事件,由縣指揮部協調有關(guan) 信息發布並上報市指揮部。

4.5    響應行動

4.5.1    三級應急響應

根據三級應急響應相關(guan) 條件和糧食應急的實際情況,縣應急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立即進入三級應急響應狀態,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guan) 工作:

(1)縣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召開成員單位分管領導會(hui) 議,研究部署有關(guan) 工作。

(2)縣商務經濟合作局、縣發改局密切關(guan) 注市場動態,相互通報監測結果。

(3)縣發改局指導加工企業(ye) 加大原料采購力度,充實庫存,增加成品糧的上市量;負責縣儲(chu) 備糧動用計劃的執行,具體(ti) 落實糧食出庫庫點,及時上報重點運輸計劃,協商有關(guan) 部門合理安排運輸,確保在規定時間內(nei) 將糧食調撥到位,並將有關(guan) 落實情況分別報送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

(4)縣指揮部隨時掌握糧食突發事件發展情況,密切關(guan) 注網絡輿情動態,及時、準確、客觀、全麵發布相關(guan) 新聞,正確引導糧食消費,緩解社會(hui) 緊張情緒。

(5)縣指揮部視情況動用成品糧儲(chu) 備。縣指揮部辦公室研究製定成品糧儲(chu) 備動用方案,必要時組織實施。

(6)在糧食應急狀態下,必要時在重點地區對糧食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銷售,保障人民群眾(zhong) 基本生活需要。

(7)執法部門加強糧食市場監管,依法嚴(yan) 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糧價(jia) 、非法加工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糧食等違法經營行為(wei) ,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

4.5.2    二級應急響應

根據二級應急響應相關(guan) 條件和糧食應急的實際情況,縣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立即進入二級應急響應狀態,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guan) 工作:

(1)縣指揮部總指揮召開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會(hui) 議,執行縣指揮部的各項指令。

(2)縣發改局會(hui) 同縣有關(guan) 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糧食儲(chu) 備動用意見及動用方案。

(3)原糧在24小時內(nei) 運達加工企業(ye) ,新加工的產(chan) 成品在原糧運達後24小時內(nei) 運達各應急供應企業(ye) 。應急供應企業(ye) 按照確定的價(jia) 格明碼標價(jia) 組織銷售。

(4)縣交通運輸局迅速協調運力,與(yu) 縣公安局聯動開辟“綠色通道”,優(you) 先保證糧食運輸。

(5)必要時由縣指揮部發布相關(guan) 通告,對投放的儲(chu) 備糧食采取限量供應措施。

(6)加強糧食市場監管,依法嚴(yan) 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糧食價(jia) 格、非法加工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糧食等違法經營行為(wei) 。

(7)及時查處造謠、故意傳(chuan) 播虛假信息等違法行為(wei) 。

4.5.3    一級應急響應

根據一級應急響應相關(guan) 條件和糧食應急的實際情況,縣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立即進入一級應急響應狀態,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guan) 工作。在重大糧食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措施:

(1)縣政府主要領導召開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會(hui) 議,部署應急工作。

(2)縣發改局會(hui) 同縣財政局研究提出增加縣級糧食儲(chu) 備投放量的意見,並防止外流。

(3)必要時,縣政府逐級提請省授權對糧食采取臨(lin) 時價(jia) 格幹預措施,穩定糧食價(jia) 格。

(4)必要時,對糧食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銷售,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5)由縣政府下令向特定群體(ti) 開倉(cang) 借糧。

(6)經縣指揮部批準,依法緊急征用糧食經營者的糧食、交通工具以及相關(guan) 設施開展應急處置。

(7)加強網絡輿情監測,正確引導輿論。

4.6    響應結束

糧食應急狀態消除後,報經縣政府同意後:三級由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副總指揮簽署終止令,宣布應急響應終止,同時向社會(hui) 發布;二級由縣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簽署終止令,宣布應急響應終止,同時向社會(hui) 發布;一級由縣政府主要領導簽署終止令,宣布應急響應終止,同時向社會(hui) 發布。

5    應急處置

5.1    縣級應急處置

5.1.1    信息報送

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縣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有關(guan) 信息報告後,第一時間向縣指揮部報告有關(guan) 情況,縣指揮部采取措施對應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並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製度,及時記錄並反映有關(guan) 情況。向縣委、縣政府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nei) 容:

(1)應急響應級別;

(2)動用縣級儲(chu) 備糧的品種、數量、質量、庫存成本、銷售價(jia) 格;

(3)動用縣級儲(chu) 備糧的資金安排、補貼來源;

(4)動用縣級儲(chu) 備糧的使用安排和運輸保障;

(5)其他配套措施。

5.1.2    縣指揮部處置措施

縣政府批準啟動縣級糧食應急預案後,縣指揮部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各成員單位接到指揮部啟動預案的通報後,應立即組織有關(guan) 人員按照本單位職責,迅速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1)召開應急工作會(hui) 商會(hui) ,作出應急工作部署;

(2)啟動糧食市場監測日報告製度,實時監測糧食生產(chan) 、加工、庫存、流通、消費、價(jia) 格,分析供求形勢;

(3)適時啟動糧食應急加工、供應係統,組織開展糧食質量檢驗、監管,確保應急糧食的加工和供應;

(4)適時適量動用投放地方糧食儲(chu) 備,一次動用縣級儲(chu) 備糧數量在500噸以下的,經縣政府授權,縣指揮部可直接下達動用命令;

(5)根據需要,實施政府儲(chu) 備糧加工,增加成品糧庫存,滿足應急保障需要;

(6)在縣級儲(chu) 備糧源出現緊張狀態時,縣指揮部應請示縣政府向鄰近縣(市、區)商調應急糧食或向市上申請動用市級儲(chu) 備糧;

(7)必要時,執行糧食經營者最低最高庫存量政策;

(8)必要時,可以依法采取價(jia) 格幹預措施;

(9)必要時,依法征用糧食經營者糧食,依法征用倉(cang) 儲(chu) 設施、場地、交通工具以及保障糧食供應的物資;

(10)必要時,實施糧食限量、限價(jia) 銷售和供應等應急措施;

(11)加強糧食市場監管,依法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糧價(jia) 、非法加工和銷售不符合國家質量衛生標準的糧食等違法經營行為(wei) ,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

(12)其他必要措施。

5.2    鎮(街道)應急處置

出現一般糧食應急狀態時,由鎮(街道)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構報經縣政府批準後,啟動鎮(街道)級糧食應急響應,並及時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有關(guan) 情況。

5.3    信息發布

縣級、鎮(街道)級糧食應急指揮機構按照分級響應原則,負責相應級別糧食應急信息發布工作,按照公開、透明、及時、準確的原則,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緩解緊張情緒,合理引導輿情。

5.4    應急經費

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分級負擔,由縣財政局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單位),對按程序報批應急動用的糧食發生的合理支出進行審核,並及時進行清算。

5.5    應急處置效果評估

縣指揮部辦公室及時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對應急處置的效果進行評估、總結,對應急預案執行中發現的問題,研究提出改進措施,進一步完善糧食應急預案和相關(guan) 政策。

5.6    應急結束

糧食應急狀態消除後,縣、鎮(街道)級糧食應急工作指揮機構向縣、鎮政府(街道辦)提出終止糧食應急預案的建議,經批準後,及時終止實施應急措施,恢複正常秩序。

6    恢複和重建

6.1    補庫

縣級地方儲(chu) 備糧食應急動用後,由糧食和儲(chu) 備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研究提出補庫方案,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單位)適時下達補庫計劃,及時恢複儲(chu) 備糧庫存數量,原則上在12個(ge) 月內(nei) 完成等量補庫。

6.2    應急能力恢複

根據應急狀態下糧食的需求和動用情況,采取促進糧食生產(chan) 、增加糧食收購、加強糧食采購調入、強化供應網點和倉(cang) 儲(chu) 設施建設等措施,及時恢複應對糧食應急狀態的能力。

7    保障措施

7.1    糧食儲(chu) 備保障

嚴(yan) 格落實縣級糧食儲(chu) 備規模,健全完善儲(chu) 備管理和輪換機製,確保儲(chu) 備常儲(chu) 常新,優(you) 化儲(chu) 備布局和品種結構,適當提高成品糧油的儲(chu) 備比例。嚴(yan) 格落實應急成品糧油儲(chu) 備規模,確保縣級成品糧油儲(chu) 備不低於(yu) 市核定數量。

7.2    應急網絡保障

7.2.1    建立健全糧食應急加工網絡

按照統籌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則,根據應急加工的需要,將交通便利、設施較好且具備加工能力的糧油加工企業(ye) ,作為(wei) 政府定點應急加工指定企業(ye) ,承擔應急糧食的加工任務。

7.2.2    建立和完善糧食應急供應網絡

根據城鎮居民和城鄉(xiang) 救濟的需要,完善糧食應急銷售和發放網絡。選擇信譽好的糧食企業(ye) 、“放心糧油”供應點、連鎖超市、商場及其他糧食零售企業(ye) 承擔應急糧食供應任務。

7.2.3    建立糧食應急儲(chu) 運網絡

根據糧食儲(chu) 備、加工設施、供應網點的布局,科學規劃,提前確定好運輸線路、儲(chu) 存地點、運輸工具等,確保應急糧食運輸。進入糧食應急狀態後,對應急糧食優(you) 先安排計劃、優(you) 先運輸。縣政府及其有關(guan) 部門要確保應急糧食運輸暢通。

7.2.4    強化糧食應急企業(ye) 管理

糧食和儲(chu) 備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牽頭組織與(yu) 應急指定加工和供應企業(ye) 簽訂書(shu) 麵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yi) 務和責任,並隨時掌握企業(ye) 的動態。糧食應急預案啟動後,指定的應急加工和供應企業(ye) 必須服從(cong) 統一安排和調度,保證應急糧食的加工和供應。

7.3    基礎設施保障

依托儲(chu) 備基地、糧食倉(cang) 儲(chu) 、物流園區等,統籌整合加工、儲(chu) 運、配送、供應、鐵路專(zhuan) 用線等資源,加強區域糧食應急保障中心建設,提高區域應急保障能力。

7.4    資金人員保障

縣政府將糧食應急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強人員和設施的配備建設,有針對性開展學習(xi) 培訓和應急演練,增強隊伍應急實戰能力。

7.5    信息化保障

縣政府、縣指揮部成員單位應加強本地、本部門(單位)信息化建設,發揮綜合應急調度作用,在應急狀態下實現糧食統一調度、重大信息統一發布、關(guan) 鍵指令實時下達,縣、鎮(街道)組織協調聯動、發展趨勢科學預判。

8    附則

8.1    責任

對在糧食應急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wei) ,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guan) 責任人,依照有關(guan) 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8.2    預案管理與(yu) 更新

各鎮政府(街道辦)應根據本預案和本地區實際情況,製訂和完善本級糧食應急預案。預案應具有實用性和操作性。

8.3    以上、以下的含義(yi)

本預案所稱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數。

8.4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發改局、縣糧食和物資儲(chu) 備中心負責解釋。

8.5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井研縣糧食應急預案》(井府辦函〔2021〕10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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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4-09-12 信息來源:米兰体育全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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