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傳(chuan) 和貫徹執行黨(dang) 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dang) 中央、上級黨(dang) 組織及本鎮黨(dang) 員代表大會(hui) (黨(dang) 員大會(hui) )的決(jue) 議。
2.討論和決(jue) 定本鎮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hui) 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dang) 的建設以及鄉(xiang) 村振興(xing) 中的重大問題。需由鎮政權機關(guan) 或者集體(ti) 經濟組織決(jue) 定的重要事項,經鎮黨(dang) 委研究討論後,由鎮政權機關(guan) 或者集體(ti) 經濟組織依照法律和有關(guan) 規定作出決(jue) 定。
3.領導鎮政權機關(guan) 、群團組織和其他各類組織,加強指導和規範,支持和保證上述機關(guan) 和組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職責。
4.加強鎮黨(dang) 委自身建設和村(社區)黨(dang) 組織建設,以及其他隸屬鎮黨(dang) 委的黨(dang) 組織建設,抓好黨(dang) 員發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加強黨(dang) 員隊伍建設。維護和執行黨(dang) 的紀律,監督黨(dang) 員幹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yan) 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5.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對幹部的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督工作。做好人才服務和引進工作。
6.領導全鎮的基層治理,加強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法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社會(hui) 治安綜合治理,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美麗(li) 鄉(xiang) 村建設、民生保障、脫貧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統籌調度指揮派駐機構、縣級部門設在本鎮的機構力量。
1.貫徹落實黨(dang) 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黨(dang) 委、政府的決(jue) 議、決(jue) 定和命令,執行鎮黨(dang) 委和鎮人民代表大會(hui) 的決(jue) 議,加強農(nong) 村基層政權建設,鞏固黨(dang) 在農(nong) 村的執政基礎。
2.組織編製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hui) 發展規劃和鎮國土空間規劃、村(社區)規劃等有關(guan) 規劃。負責農(nong) 村基礎設施和各項公益事業(ye) 建設,實施鄉(xiang) 村振興(xing) 戰略,加快經濟社會(hui) 發展,改善群眾(zhong) 生產(chan) 生活環境。
3.指導農(nong) 村經濟發展,推進農(nong) 業(ye) 經濟結構調整,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促進農(nong) 業(ye) 增效、農(nong) 民增收。
4.加強農(nong) 村公共服務體(ti) 係建設,抓好基礎教育、科技、文化旅遊、體(ti) 育、衛生健康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務、就業(ye) 培訓、社會(hui) 保障、社會(hui) 救助、勞動關(guan) 係協調、民族宗教、退役軍(jun) 人事務等工作,促進農(nong) 村社會(hui) 事業(ye) 健康發展。
5.加強社會(hui) 管理,負責或配合縣級有關(guan) 部門做好轄區內(nei) 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保護、市場監管、統計、糧食和農(nong) 產(chan) 品質量安全、供銷合作、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等工作。
6.承擔轄區內(nei) 平安建設、社會(hui) 治安綜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產(chan) 及應急管理等有關(guan) 工作,處理群眾(zhong) 來信來訪,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hui) 安全穩定。推進基層民主法製建設,加強普法依法治理,指導村(居)民委員會(hui) 工作,維護群眾(zhong) 合法權益。
7.負責製定完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公共服務清單,建立清單動態調整和公示機製,推進政務公開,接受群眾(zhong) 監督,增強政府公信力。
8.負責全民國防教育、後備力量建設和兵役征集等有關(guan) 工作。
9.承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和上級黨(dang) 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何賢(黨(dang) 委副書(shu) 記、鎮長):主持政府全麵工作。負責鄉(xiang) 村振興(xing) 、審計工作,分管經濟發展和社會(hui) 事務辦公室。
陳豔梅(黨(dang) 委委員、人大主席):主持人大主席團工作,負責勞動保障、衛健、婦聯、就業(ye) 創業(ye) 和城鄉(xiang)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劉媛(黨(dang) 委副書(shu) 記):協助黨(dang) 委書(shu) 記抓黨(dang) 的建設工作,協助鎮長抓便民服務中心效能建設工作。負責基層黨(dang) 建、組織、幹部人才、機構編製、政工人事、目標管理、深化改革、駐村幫扶、集體(ti) 經濟、基層治理,負責社會(hui) 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維穩、平安建設、法治宣傳(chuan) 教育、多元化解、司法調解、法律援助、網格化管理和外來人口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心連心”服務熱線工作,分管社會(hui) 治理辦公室、分管黨(dang) 政辦公室、黨(dang) 建工作辦公室。
楊佳茶(黨(dang) 委委員、紀委書(shu) 記,縣監察委派出東(dong) 林鎮監察專(zhuan) 員、研經片區監察室監察員):協助黨(dang) 委書(shu) 記抓黨(dang) 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作風建設、督查督辦、內(nei) 部審計工作。協助分管黨(dang) 建工作辦公室。
鄧睿(黨(dang) 委委員、人武部長、副鎮長):負責人民武裝、退役軍(jun) 人事務、農(nong) 業(ye) (含水產(chan) 和畜禽汙染防治)、統計、水利、交通、供銷、氣象,分管農(nong) 業(ye) 綜合服務中心、獸(shou) 醫站。
劉斌(黨(dang) 委委員、組織委員、統戰委員):協助黨(dang) 委書(shu) 記、副書(shu) 記抓黨(dang) 建黨(dang) 務工作。負責黨(dang) 員發展、黨(dang) 員教育管理、民族宗教、老幹部、共青團、統戰、科協、工會(hui) 等工作,協助黨(dang) 委副書(shu) 記抓好基層黨(dang) 的建設工作,協助分管黨(dang) 建工作辦公室。
程柯入(黨(dang) 委委員、宣傳(chuan) 委員、人大副主席):協助黨(dang) 委書(shu) 記抓好意識形態工作,抓好人大主席團日常工作。負責宣傳(chuan) 、人大、輿情處置、“三務”公開,協助分管黨(dang) 建工作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chan) (含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森林防火)、應急管理,分管應急管理辦公室、綜合執法辦公室。負責財務、金融、自然資源(含林業(ye) 、野生動物保護),分管財政所。
張胡燕(副鎮長):負責民政、生態環境保護、商務和經濟合作、文體(ti) 旅遊、市場監督管理、教育、統計、三電保護、工業(ye) 發展、規劃建設工作,分管經濟發展和社會(hui) 事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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