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井研縣磨池鎮人民政府2019年部門預算編製的說明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目前部門預算的編製實行綜合預算製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鎮黨委的主要職責:一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及本鎮黨員代表大會的決議。二是討論決定本鎮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需由鎮政權機關或集體經濟組織決定的問題,由鎮政權機關或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作出決定。三是領導鎮政權機關和群眾組織,支持和保證這些機關的組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職權。四是加強鎮黨委自身建設和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五是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對幹部的教育、培養、選拔和監督工作。協助管理上級有關部門駐鎮單位的幹部。六是領導本鎮的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計劃生育工作。七是完成縣委交辦的工作任務。
鎮政府的主要職能:一是落實政策。宣傳、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穩定農村基本經濟製度,堅持依法行政,推進政務公開,加強對村民委員會的指導,提高、培育村民委員會自治能力。二是促進發展、科學製訂發展規劃,營造農村經濟發展環境,加強農村市場監督,培育、提升市場功能,搞活市場流通,推廣農業技術,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係,引導農民發展現代農業,調整產業結構,加強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引導農村勞動力轉移和就業,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水平。三是維護穩定。要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緊緊圍繞實現和維護群眾利益開展工作,突出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要加強和鞏固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和民主法治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加強對突發事件的預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種應急機製,加強民事糾紛調解,化解農村社會矛盾,開展農村扶貧和社會救助,切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四是加強管理。加強民政、教育、科技、文化、衛生、計劃生育、安全生產、勞動保障和鄉村規劃等社會管理,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做好防火減災工作,搞好環境保護,努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不斷提高農村人口素質和農民生活質量。五是提供服務。進一步發展和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係,引導各類協會和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並充分發揮其作用,發展農村社會公益事業和集體公益事業,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增加公共產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場信息和社會救濟、救助服務,及時向黨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進一步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關係。六是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工作任務。
鎮事業單位承擔的公益性職能主要包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宣傳谘詢、人員培訓和藥具發放;農林牧業生產中關鍵技術和新產品、新農具的引進、試驗、示範;農作物的林木病蟲害、動物疫病及農業災害的監測、預報防治和處置;農作物苗情監測和農牧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質量安全檢測、監測和強製性檢驗;農業公共信息和培訓教育服務;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庫的整治;水資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術服務;水土保持的預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農機安全檢查和事故的預防、報告及處理;鄉村機耕道的規劃、建設;組織農機進行抗災搶險和跨區域農機作業;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人員的職業培訓、勞務輸出和就業管理服務;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的建設、運行、維護和節目的安全播出;製定年度農村公益性文化項目實施計劃;開展多種形式的文娛體育活動和宣傳教育工作;完成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019年重點工作:
今年是全麵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決勝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實施“十三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2019年緊緊圍繞“一產(鄉村旅遊)二業(規模種養殖業、精準脫貧事業)三路(拓寬通村道路、連樂鐵路和農村水、電、氣、網路)四建(基層黨建、法治磨池建設、優美集鎮建設、生態環境建設)”工作重點,圍繞鄉村振興,彩化磨池、推進磨池河休閑走廊建設,打造宜居鄉村,建好三青台漁業生態公園;抓農旅結合,推進水產漁業、出口雜柑基地產業建設和集體經濟示範點建設;盤活閑置土地和企業,推進“大棚房”治理,連樂鐵路建設、金家溝和磨池-元豐村道加寬項目落實。
二、 部門概況
井研縣磨池鎮人民政府下屬二級預算單位0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
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井研縣磨池鎮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19年磨池鎮人民政府收入預算總額為626.86萬元,較上年預算數增加66.86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626.86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收入0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626.86萬元,其中:人員支出328.47萬元,日常公用支出36.9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96萬元,專項支出259.44萬元。
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磨池鎮人民政府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626.86萬元,主要用於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承擔磨池鎮事業發展相關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於保障磨池鎮人民政府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是用於保障磨池鎮政府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於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及變化情況。
磨池鎮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26.86萬元,較上年預算數增加66.68萬元。主要是因為人員經費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07.53萬元,占49.06%;外交支出0萬元,占0%;國防支出0萬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萬元,占0%;教育支出2.39萬元,占0.46%;科學技術支出0萬元,占0%;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0萬元,占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0.96萬元,占1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0.5萬元,占4.9%;節能環保支出5.5萬元,占0.88%;城鄉社區支出31.84萬元,占5.08%;農林水支出105.91萬元,占16.89%;交通運輸支出0萬元,占0%;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萬元,占0%;商業服務業等支出0萬元,占0%;金融支出0萬元,占0%;援助其他地區支出0萬元,占0%;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0萬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42.23萬元,占6.73%;糧油物資儲備支出0萬元,占0%;預備費0萬元,占0%;其他支出0萬元,占0%;轉移性支出0萬元,占0%;債務還本支出0萬元,占0%;債務付息支出0萬元,占0%;債務發行費支出0萬元,占0%。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按照功能科目類、款、項逐項說明,以財政部門為例)
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307.53萬元,主要用於: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2.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9年預算數為0萬元,主要用於: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開展財政綜合業務、預決算編審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專門性財政管理工作的項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0萬元,主要用於:開展其他財政事務方麵專門性工作任務的項目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9年預算數為0萬元,主要用於:保障離退休人員經費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0萬元,主要用於:實施養老保險製度後,部門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0萬元,主要用於:實施養老保險製度後,部門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19年預算數為13.31萬元,主要用於: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19年預算數為0萬元,主要用於:部門下屬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9.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42.23萬元,主要用於:部門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10.住房保障(類)城鄉社區住宅(款)住房公積金管理(項):2019年預算數為0萬元,主要用於:部門下屬單位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開展專門性工作任務的項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磨池鎮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67.4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330.4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36.9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規模及變化情況說明
磨池鎮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0萬元,較上年預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
五、 “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磨池鎮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數9.5萬元,較上年“三公”經費預算數持平。其中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9.5萬元。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5萬元。
1.因公出國(境)經費較上年預算持平。
2.公務接待費與上年持平。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於上級來鎮檢查、指導工作以及周邊鄉鎮(縣內和縣外)工作聯係接待等。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上年持平。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轎車1輛,越野車0輛,多功能乘用車0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5萬元,用於鎮政府機關辦事和執行公務的油料和維修費。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磨池鎮人民政府為保障單位運行,安排的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為36.99萬元,較上年預算持平。
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磨池鎮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去年底,磨池鎮政府共有車輛1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台(套)。
2019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見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申報表。
2019年,磨池鎮人民政府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編製了項目績效目標預算626.86萬元,主要為保障政府機關正常運轉和各項事業發展等28個項目支出。
七、名詞解釋(門根據實際情況對名詞解釋進行增加或刪減)
1.財政撥款收支情況:是指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情況。
2.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年撥付的資金。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國有資產出租收入等。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會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後按國家規定提取、用於彌補以後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離退休人員的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離退休人員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部門實施養老保險製度由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部門實施養老保險製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的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外,其他用於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麵的支出。
1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行政單位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於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1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事業單位用於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1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行政單位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於集中繳納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16.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按規定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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